买卖全装修房,
购房者担心装修偷工减料,
开发商也怕有理说不清,
怎么办?
日前,记者从区住建局了解到,由该局组织起草的相关实施细则目前已完成意见征求,公布时间指日可待,有望给买卖双方送上一颗定心丸。而在此之前,上虞公证处已迈出创新性的第一步,不仅为该实施细则的起草完善提供有益实践,也获得不错的市场反响。
2018年4月,我区一楼盘开发商鉴于首次试水全装修房,对市场预期不甚明朗。本着对购房者负责,同时也为自身免于不必要的纠纷,该开发商主动提出申请,希望由上虞公证处为其所出售的全装修房屋的装饰装修材料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通过摸索完善,我区诞生首例装饰装修材料保全证据公证。紧接着,区住建局也开始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商议起草相关实施细则。
值得一提的是,为全装修房屋的装饰装修材料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不仅正日益被开发商认可,还意外成了楼盘的一大“卖点”。“开发商敢公证,说明做事还挺坦荡。”在我区一处楼盘销售处,当看房者陈先生见到一份公开的装修材料公证书,表示很信服也很安心,“以后万一出了什么事,就可以找公证处说理。
记者看到,现场除了公证书,还有装修材料书面清单和一整套贴有公证处封签纸的装修材料实物。据销售人员介绍,保持这三份材料的一致完整,公开陈列,已越来越成为各新楼盘的开盘标配。另外,楼盘的对外宣传资料也要经得起一一比对。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区共有4家开发商办理了同类公证业务。
据介绍,在具体办理中,公证人员根据实地踏看结果,按不同套型和装修风格,对装修中所用到的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家电,大到地板、瓷砖,小到水龙头、门把手,进行名称粘贴和封签,且一式两份,分别由开发商和公证处各自保管。出具的公证书,开发商、公证处、住建和物价部门各存一份。整个实施过程,公证人员摄像记录存档。
上虞公证处主任范文丰表示,日后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包括交了定金,尚未完成购房手续的)可以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核对;如果是单纯的购房意向者,可由开发商组织,组团核实查证,以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全装修时代已经到来。”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入全装修房时代,如何打消买卖双方的顾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不仅公证处需要创新思维,拓展业务,更多涉及的相关部门也要拿出主动参与,综合施策。
据介绍,2017年,住建部就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提到,到2020年城镇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同年,浙江省住建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解读《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为各市、县(市、区)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
编后
住宅全装修可以提升住宅建设品质,减少资源消耗和二次装修污染,保障房屋结构安全。而如何保证全装修装饰装修材料的质量安全成为购房者关心的大事。实行全装修房屋的装饰装修材料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一方面能够让买卖双方定心,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作为业内的新型公证,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全装修房屋出售时代即将到来,公证行业应该发挥职能优势,在这新领域有所作为,更好地为群众安居提供服务。
来源:上虞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楠
编辑:小小
责编: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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